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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平人注意!住房公积金使用有新政策!

 
太平这些事儿 发表于 2019-12-17 14: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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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金委〔2019〕4号
关于调整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调整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规范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调整二手房贷款有关操作规定
取消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二手房评估报告的规定,改由申请人签署《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查认定。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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